本报讯(通讯员 张广科)2010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批准,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转发省公务员局《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办文〔2010〕56号),将湖北省行政机关“能力席位”标准在全省公务员系统试行。
湖北省公务员能力建设体系中的公务员能力测查、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设定等两项是由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
受湖北省公务员能力建设办公室委托,
在对湖北省各层级公务员大量调研的基础上,
该标准体系包括12项能力指标,其中4项为“基础能力”,8项为“政治与行政能力”。“基础能力”是公务员所有能力的基础部分,包括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表达能力。“政治与行政能力”是公务员在国家公共权利行使过程中与岗位能力配套的推进、控制、管理的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团队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性工作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应急和谋远能力、出谋划策能力及廉洁从政能力。课题组在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的基础上设计了湖北省公务员职位说明书体系。
该成果对湖北省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被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采用,最终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成内部资料,供全省公务员学习。
这一成果在湖北省的试行引起了国家公务员局高度重视,2011年国家公务员局将以“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标准研究”为主题在湖北省公务员系统进行进一步的跟进和试点,并由